41家建企社保、三类人员证书造假,不予颁发安证,对其参建项目开展督查!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一则通报:我局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企业资料进行审查,经核查发现有41家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主要为社保、三类人员证件造假。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41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企业处罚的通报 穗建质〔2020〕423号 各区住建局(含空港委)、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要求,我局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企业资料进行审查。近期,经核查发现有41家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 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我局决定对该批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1 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将处理结果同步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公布。 现对上述41家企业予以警告,并通报批评。全市各建筑企业要以此为戒,提高认识,严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严禁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区住建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对该批企业参与的在建项目开展督查,责令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参建单位停止从事生产活动,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特此通报。 附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虚假情况企业汇总表.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1日 |